连日来,市中区组织区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信等部门,在城区青檀路新昌市场、光明广场、西昌路等地设立宣传站点,开展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
在新昌市场宣传点记者看到,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在向来往的市民分发相关宣传材料,在展板前也有许多市民驻足观看,面对部分市民就综合治理工作的疑问,交警部门的同志分别进行了耐心的解答。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轮办中队长邱宏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跟交警、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以及街道多部门联合,落实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采取限行的两个路段,一个是青檀路的君山路到人民路路段,另一个是西昌路的君山路到人民路路段,采取以线带面的原则,逐步加大试点的禁行区域。”
邱宏告诉记者,禁行的三轮、四轮车有两类,第一是未经国家工信部允许生产的车辆,就是无法登记车牌但是达到机动车标准的;第二是经工信部允许生产的机动车,但未悬挂车牌。下步允许上路的两类电动三轮四轮车,第一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此类车不需要驾驶证,车速在25公里以下,外观姿态和整车的质量符合国家的非机动车标准;第二是国家工信部允许生产的车辆,此类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需要上牌,并持驾驶证,这样的车才能上路。
据了解,此次依法开展综合治理三轮车、四轮车,是指城区内以电能、燃油、混合动力装置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四轮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些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随意调头、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不按交规行驶等问题。
截止目前,市中区此次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已先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制作展板、广告牌60余个。同时,各街道社区、镇村都在显著位置张贴了区公安、市场监管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通告,并使用音频播放通告内容。下一步,我区还将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真正使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
来源:枣庄市中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