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仇振波 报道
晨报讯3月15日,淄川公安分局森警大队民警调查洪山镇山火案件,当场将嫌疑人车某抓获,车某交代了自己整地点燃玉米秸秆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给予车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随着气温持续升高,大风天气增多,农事生产用火增加,野外火源防控难度陡增,淄川公安分局森警大队严防严控,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竭力遏制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势头蔓延。2月11日,森警大队民警前往寨里镇某村调查村南山林火灾案件,嫌疑人白某交代了自己收拾田边杂草引发山火的事实,民警依法给予白某行政处罚。3月15日,森警大队民警调查洪山镇山火案件,当场将嫌疑人车某抓获,车某交代了自己整地点燃玉米秸秆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给予车某行政拘留的处罚。今年以来,森警大队共侦破刑事案件7起,办理违反禁火令治安案件7起,巡查过程中制止春耕野外用火160余起,调解12起涉林民事纠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森警大队对淄川范围内的8处农贸市场、5处野生动物特种养殖场、8处宠物会所、20余家饭店、1处花鸟市场采取联合巡查检查、大力宣传发动等措施,深入开展防疫摸排,全面掌握底数。特别是对5处野生动物特种养殖场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并指导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监管和消毒防护工作,对特种养殖场实行隔离封控措施。建立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监管微信群,建立负责人每日采取无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大力加强山林巡查工作,拆除狩猎陷阱5处,清理捕兽铁夹13个,坚决不让野味出现在老百姓的餐桌上。
同时,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思路,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和规划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及时打击处理。疫情期间,森警大队对“赵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和“于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9日,民警前往太河镇某村对树木被盗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前某村的侯某有盗挖树木嫌疑,民警迅速将侯某传唤到案,侯某交代了盗窃树木的犯罪事实。经民警清点,侯某从山上共盗挖野生连翘树、杏树、野葡萄树、野生黄栌树等树木200余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