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市近日出台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政策。在2020年3月-12月降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2020年2月-6月,根据施行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单位缴费费率,按照国家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降低的费率减去2个百分点的差,进一步降低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
1.我市阶段性降低后的单位缴费费率是多少?
2.阶段性降低费率会影响参保职工的待遇吗?
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间,参保职工可继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中应由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按原规定标准划入。
3.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的医保费怎么办?
已征收的降低费率部分费用,直接冲抵以后月份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