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郓城县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舆情专报第31期第1件 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涉及环境问题
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3月8日,郓城县接到市舆情专报第31期第1件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转办问题
郓城县黄安镇南官庄村东林场,该厂自2019年私自建立污染型小厂,主要从事非法熬胶(建筑模板用的),不按规定储存收集利用私自贩卖,目前24小时开工密闭生产,生产时排出恶臭难闻气体甲醛等,村民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极大污染环境。(微博舆情)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3月9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执法人员和黄安镇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该熬胶小作坊位于黄安镇南官庄村东北东北方向约1公里处,负责人:刘海林,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近期生产痕迹,现场有异味。该作坊无营业执照、环评等手续。属于散乱污。
(一)关于“该厂自2019年私自建立污染型小厂”的问题。
经查,此作坊于2020年2月10日左右私自建立。群众反应情况不属实。
(一)关于“主要从事非法熬胶(建筑模板用的),不按规定储存收集利用私自贩卖”的问题。
经查,该作坊有近期生产痕迹,无营业执照、环评等手续,无任何环保设备。群众反应情况属实。
(二)关于“目前24小时开工密闭生产,生产时排出恶臭难闻气体甲醛等,村民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极大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该作坊有近期生产痕迹,现场有异味。群众反应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处理情况
2020年3月9日黄安镇政府对作坊负责人刘某林下达取缔通知书:限期三天内彻底自行拆除,恢复原貌。逾期不拆除将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四、整改情况
该作坊负责人刘某林收到取缔通知书后,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拆除,截至到2020年3月12日已全部拆除完毕。
五、下步措施
我县将进一步落实网格员和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企业,确保企业依法生产,也请群众继续监督,及时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六、责任追究情况
无。
七、回访信访人记录情况
2020年3月16日通过电话对举报人回访,举报人未接听电话。
八、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3月16日将本信访件调查办理情况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郓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