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博文 报道
晨报淄博3月13日讯 日前,淄博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促进餐饮企业有序堂食经营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要求,淄博将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分批分次、安全有序的原则,优先安排规模较大、经营规范的餐饮企业逐步开放堂食经营,各餐饮企业接待人数不超过正常接待人数的50%。
按照意见要求,堂食经营需满足的五个条件为:
必须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让每个员工了解全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通知员工从“健康淄博”公众号中填报疫情登记信息,取得相应的电子健康码。出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堂食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单位疫情防控组织,提交疫情防控方案,备好测温计、口罩和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
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对于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必须在入口处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在用餐人员管理方面,用餐人员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除就餐外,用餐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宾客就餐要保持1米的距离,做到不大声喧哗,不近身交流,不在餐厅闲聊等。推行安全的“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就餐模式,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意见对于从业人员和经营场所管理也进行了具体要求,经营场所要减少桌椅摆放的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相坐,大堂内圆桌顾客也须避免面对面而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额定人数的50%。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此外,疫情期间,晚上22:00之后夜宵暂不开放。各餐饮企业根据服务场所大小和服务能力,采取错时分批等方式合理控制客流,接待人数不超过正常接待人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