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延长我市供暖期的紧急通知
按照《菏泽市供热条例》规定,我市供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开始至次年3月15日结束。目前,受疫情防控影响,社区封闭,学校推迟开学,多数市民集中在家。为降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市民感冒、发烧的患病几率,提高市民居家生活舒适度,减少外出活动时间。经菏泽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本供暖季供暖时间。供暖时间延长7天,至3月22日24时结束。延期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再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关于疫情期间延长我市供暖期的紧急通知
按照《菏泽市供热条例》规定,我市供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开始至次年3月15日结束。目前,受疫情防控影响,社区封闭,学校推迟开学,多数市民集中在家。为降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市民感冒、发烧的患病几率,提高市民居家生活舒适度,减少外出活动时间。经菏泽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本供暖季供暖时间。供暖时间延长7天,至3月22日24时结束。延期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再向居民用热户收取取暖费用。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