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省司法厅转发了司法部《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通知,为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市司法局结合执法实际,3月10日,紧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并转各县区司法局、市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执行,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通知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对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入心入脑、悟深悟透,将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依程序严厉惩处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用品、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规定,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全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强化执法监督。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过度执法等影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执法问题,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及时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予以纠正。
四要严格追责问责。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倒查机制,对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或作风漂浮、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的,依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进行问责,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