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出台四项信用激励措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用,助推“四上”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
在实施个人信用积分“海贝分”政策激励方面,我市对因积极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疫情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得力,且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四上”企业,将相关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给予其法定代表人增加“海贝分”30分、表现突出的企业职工加10分。
参照各行业“红名单”激励政策,积极响应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推进成效突出,且受到各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四上”企业,可优先享受政府各类补助、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择项目申报、实施容缺受理审批、加大银行信贷支持等激励措施。企业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失信行为,则不纳入企业失信记录,也不实施信用惩戒。
我市还优先开展信用修复,建立起信用修复联动工作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实行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行为,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作出行政处罚部门认定后,由信用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此外,对有融资需求、信用良好的“四上”企业,我市将大力推广使用“信易贷”,并积极向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威海市“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和人民银行山东省域征信平台重点推介,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贷款。
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