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综合国家工信部、21世纪经济报道等平台部门发布的消息获悉,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收到的问题线索,2020年1月上中旬,国办督查室派员赴河南省、山东省就携号转网服务推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暗访督查。督查发现,山东移动的烟台、泰安等部分企业存在人为设阻、拖延携转等问题。
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增设在网优惠业务,限制用户携号转网需求。暗访发现,部分地方电信企业违规增设附带期限的新业务合约,并以新合约限制携号转网,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中国移动河南洛阳分公司违规增设附带期限的优惠业务。2020年1月1日上午,某用户申请由中国移动携转至中国联通,短信查询符合携转条件。下午再查询时,被增加了为期12个月的20分钟语音合约,不再具备携转条件,用户对新合约不知情。中国联通河南开封分公司违规增设限制条件。2019年12月20日,某用户申请携号转网,被新增3个月的0元包1GB国内流量短期促销业务影响携转,于是申请取消该业务。2019年12月31日再次查询时,原业务不仅未取消,反而又被新增12个月的0元点对点短彩信老用户回馈合约,用户对新合约不知情。中国移动山东烟台分公司违规多次增设限制条件。2019年11月26日,某用户申请携号转网,但被多次随机增设限制条件,如20元20G定向流量、0元200条短信优惠、国际漫游服务等,用户均不知情。
二、限制"靓号"用户转网,或要求收取高额违约金。暗访发现,部分地方电信企业存在限制"靓号"用户携转,或要求收取高额违约金问题。中国电信河南郑州分公司限制"靓号"用户携转,并要求收取高额违约金。2019年11月,某用户办理了尾号为3333的手机号码,因住所不能接入电信宽带,申请携号转网。新密市东大街营业厅告知用户,手机号码是"靓号",无法办理携号转网。郑州市人民路营业厅告知用户,"靓号"携转需缴纳6万多元违约金,且交违约金也不保证可以携转。中国移动山东泰安分公司限制"靓号"用户携号转网。某用户2015年办理了尾号为5555的手机号码,申请携号转网时被移动客服告知须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需要去营业厅现场咨询办理。泰安市东岳大街中心营业厅以目前无相关政策为由,拒绝办理"靓号"携号转网业务。
三、线上线下答复内容不一致,致使用户咨询政策耗时耗力。暗访发现,部分地方电信企业存在线上客服、线下不同营业厅之间答复内容不一致问题。中国移动河南洛阳分公司天津路营业厅、三山路营业厅、新疆路营业厅答复不一致,致使用户多跑路。某用户申请取消被增设的优惠业务,洛阳市天津路营业厅先是告知用户可以办理,后又告知不能办理;洛阳市三山路营业厅告知用户该厅办不了,需到新疆路营业厅才能办理;洛阳市新疆路营业厅则告知用户要请示上级,需要等待7-10个工作日。中国电信在线客服、河南郑州分公司新密市东大街营业厅、人民路营业厅答复不一致,增加用户不便。某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时,通过三种不同途径查询,得到三种不同答复。中国电信在线客服告知用户携转需要缴纳64000多元违约金;新密市东大街营业厅告知用户查询违约金数额,须先放弃预存的1000多元话费;郑州市人民路营业厅告知用户,违约金额度为60804元。
以下是21世纪经济报道的内容:
3月4日晚间,21世纪经济报道从工信部获悉,针对河南、山东相关电信企业“携号转网”服务违规问题,工信部组织两省通信管理局赴现场开展核查。
经查,河南、山东“携号转网”服务违规行为属实,两省通信管理局已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予以行政处理,两省分别对28名省、市和区县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记过、警告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对2家地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称,针对媒体反映河南、山东相关电信企业“携号转网”服务违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河南、山东两省通信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理。
2月28日,两省通信管理局赴现场开展核查,经核查媒体反映的相关电信企业主要违规行为属实,两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予以行政处理,同时要求两省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
河南、山东两省电信企业省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分别对28名省、市和区县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记过、警告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对2家地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据工信部统计,自2019年11月27日以来,全国电信管理机构共计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携号转网”服务不规范电信企业198次。
工信部称,下一步,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携号转网”服务监管,加大违规惩治力度,推动高质量完成“携号转网”服务,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019年11月27日,携号转网服务在全国正式启动。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收到的问题线索,2020年1月上中旬,国办督查室派员赴河南省、山东省就携号转网服务推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暗访督查。督查发现,两地部分地方电信企业存在人为设阻、拖延携转等问题。
具体问题包括:违规增设在网优惠业务,限制用户携号转网需求;限制“靓号”用户转网,或要求收取高额违约金;线上线下答复内容不一致,致使用户咨询政策耗时耗力等。
国办督查室指出,河南省、山东省等地督查发现的问题,反映出部分地方电信企业没有认真落实携号转网政策要求,没有将携号转网作为惠民服务而是作为竞争性业务,为留住用户变相竞争,随意增加限制条件,设置多重隐形门槛,消解了携号转网政策利好。国办督查室要求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督促有关电信企业严查违规行为,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