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连传鹏 记者 刘文思 报道
晨报淄博3月4日讯 近日,不少商店停业,微信朋友圈的各种售卖让人应接不暇。但目前由于受技术难操作、法律难规范、监管难度大等原因朋友圈交易行为很难实施有效监管。今天,周村区消保委发布三个维权技巧,提醒消费者避免朋友圈消费维权难等情形。
市民王先生近日在朋友圈中看到一双鞋子,通过微信打款的方式选择购买。但随后,鞋子出现质量问题沟通无果,对方将他删除,导致他维权无门。周村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先生遭遇的这种这类情形很难维权,日常他们也经常受理类似情况,处理结果也不尽如人意。
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朋友圈售卖、微信交易要注意辨别三类违法行为:第一,无照、无证经营。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守法经营。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对于微商而言不是想卖就卖。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除办理营业执照还应当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经营。第二,假冒伪劣。很多朋友圈、微信群里售卖的商品没有质量保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三无产品、超期失效、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时有出现。第三,哄抬物价。一些商品,尤其是口罩、额温枪等防疫必需品的价格过高,获利数倍甚至数十倍,大大超出疫情期间政府规定的价格管控上线。
周村区消保委建议,要掌握三个维权技巧:截图实名认证,消费者要求卖家实名,即让卖家提供身份证照片及微信支付管理页面中实名认证中心显示的信息截屏,经比对验证以降低卖家不明风险。保存聊天记录,消费者妥善保存聊天记录,注意说清交易细节,语音信息难以保存和复制,要求卖家发送文字信息,避免误删。约定售后责任,微信朋友圈经营者,很难定性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中规定的经营者,很难用现有法律规定的义务约束他们。可以在聊天记录中约定好有关退货、赔偿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