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确保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台相关指导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作用,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经营。
据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项目对接,强化与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项目对接,拓宽项目对接渠道,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融资续贷,对银行机构按照疫情防控扶持政策明确给予续贷的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原则上给予续保。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积极落实各级政府出台的扶持鼓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收或免收担保费用、服务费用;鼓励各机构针对当地复工复产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大幅调降担保费率;同时,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业务政策,积极调整授信政策和业务策略,争取安排专项规模用于企业复工复产,适当降低反担保门槛,并突出支持重点,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民生领域融资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对企业物资等流动资金需求给予优先保障,加大冲击新目标企业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在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融资方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符合《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向优质在保客户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规模、期限应与企业资金周转情况合理匹配,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此外,为切实优化融资担保服务,探索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采用客户信用承诺、银担线上尽调审查、容缺办事等方式开办业务,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和场景,为企业提供安全、便捷、高效、可获得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