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秩序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近日,临沭一男子酒后大闹执勤点,毁坏公共财物并殴打执勤人员,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62岁的蒋某是临沭县青云镇人,2月18日晚上在家中饮酒后,出门逛至村口疫情防控执勤点,以执勤人员说话不好听为由将其殴打致伤,并将执勤点内的办公桌掀翻,消毒喷雾器砸坏。随后,处警人员在对蒋某依法传唤过程中,他又将一名警辅人员殴打致伤。
蒋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给予蒋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王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