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通知,传达学习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并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市在原有防控工作基础上,明确济南市传染病医院等16家医院作为山东省可接收疑似孕产妇病例的医院,一经确诊转至集中救治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优先保障确诊孕产妇的收治。集中救治定点医院所在市统筹当地优质医疗资源,组建由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呼吸科、感染科、重症医学科(ICU)等多学科参与的孕产妇专家指导组,第一时间参与诊疗和救治,最大限度保障母婴安全。
山东省可以接收疑似孕产妇病例的16家医院是: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立医院、东营市人民医院、烟台市奇山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威海市中心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德州市人民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滨州市滨城区市立医院、菏泽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