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正常上班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工作,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全力奋战,实施"八个加强"、"一个严禁"管理措施,全体人员自2月10日起按照作息时间规定正常上下班,全力打好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加强考勤管理。如实记录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对不能到岗到位人员进行严格核查、从严管理,防止出现弄虚作假。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没有工作安排或特殊需要,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到县出市,确需外出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后自觉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同时,加强对各单位、科室考勤情况的组织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加强人员防疫管理。要求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办公,外出或到人员聚集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多饮水,勤用洗手液、消毒液洗手。外地返临人员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以上,特别是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等情况,主动向本单位、科室报告,确认身体健康后再返回工作岗位,从源头上杜绝病毒输入。对进入办公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做好个人和办公器具消毒防疫工作,对使用过的口罩,要自觉丢弃至废弃口罩收集桶,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办公场所防疫管理。严格落实办公场所、院落及公务用车消杀、外来人员管控、废弃口罩收集处置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有发烧、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第一时间安排居家隔离治疗,必要时主动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处置。办公场所每天不少于2次病毒消杀,电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行重点消毒、循环消杀,办公室保持通风干燥,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杜绝病毒通过空气循环造成交叉感染。公务用车每天早、中、晚各消杀1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消杀。
加强办公秩序管理。安排专门人员接收、处理协同办公系统公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案件和市民投诉举报等,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杜绝离岗串门、聚集聊天等现象。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无特殊需要,不得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避免人员集中。确需召开会议的,优先采用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形式,减少现场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
加强保密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批制度,办公资料和文件必须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传输,无法通过办公计算机接收的,可在手机或平板电脑上安装协同办公系统客户端,发送邮件时选择"移动办公推送"方式,并在办理完成后及时清理。
加强后勤管理。因市局机关食堂暂停营业,提倡工作人员回家就餐,在办公场所就餐要分散就餐。各单位食堂确需营业的,禁止聚集性就餐。餐厅每日集中消毒1次,餐厅桌椅使用后及时消毒,厨具、餐具用品必须高温消毒,确保操作间的清洁干燥。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每次上岗前集中进行体温检测,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加强口罩、消毒液、酒精、肥皂、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保障机关和一线疫情防控需要。
加强作风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和临沂城管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各项部署要求,自觉做到服务为先、管理规范、执法文明,杜绝生冷硬横、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发生。
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全市市容、环卫、市政、园林、公共空间、户外广告、城管执法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科学编制疫情防控手册,督促基层单位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诉求,指导一线人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按时向市局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严禁群体性聚餐。自觉抵制设宴聚餐行为,严禁出现工作人员或家庭人员聚集聚餐(含自办群体性宴席)现象。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不得组织、参加群体性聚餐活动,做好身边亲朋好友的宣传劝导工作。违反有关规定聚餐造成疫情传播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刘元迪 通讯员 魏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