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河口区市场监管局规范群体性聚餐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
一是在餐饮经营场所张贴《关于餐饮环节禁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规范加工使用畜禽产品等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签订《承诺书》。要求经营者对前来就餐的消费者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消费者体温超过37.3度,则劝其返回不予接待;对于人数较多的消费者群体劝其取消聚餐,避免相互传染风险;
二是检查经营场所消毒情况,督促经营者每天对就餐场所进行消毒处理;确保通风换气设施正常使用,每天进行环境通风;对达不到透风条件或达不到疫情防控条件的餐饮店建议暂缓营业。
三是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经营者落实晨检制度,对所有接触入口食品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督促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尤其是对畜禽肉类严格落实检验检疫制度,确保畜禽肉来源可靠,禁止经营野生动物类;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确保高温消毒、红外线消毒保持10分钟以上或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化学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