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淄博市检察院将主要以邮寄、网络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工作
记者 马冠群 报道
晨报淄博2月1日讯 今天,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防控期间,将主要以邮寄、网络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工作。
即日起,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将主要以机要邮寄、网上预约和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常规工作恢复时间视淄博市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其中,检察系统外部办案单位移送案卷材料、文书等,可通过机要邮寄纸质和电子卷宗光盘的方式进行,并可提前与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接收和流转工作,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
在律师接待方面,原则上,律师阅卷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电话方式提出申请,由案件管理办公室验证身份后,以提供电子卷宗的方式开展阅卷。律师申请提交证据材料、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等事项,可通过邮寄或发送扫描件的方式进行提交。律师申请会见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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