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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车辆擅自从事客运者按非法营运顶格处罚

2020-01-28 20:15:29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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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培 张欣

通讯员 马德学 报道

晨报淄博1月28日讯  今天,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防控疫情刻不容缓,在暂停营运期间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一经查实,按照非法营运顶格处罚。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2号通告》要求,阻断因从事客运的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途径,有效确保市民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告明确指出:在暂停营运期间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一经查实,按照非法营运顶格处罚;因擅自经营造成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移送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告要求,各相关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2号通告》要求,确保应停尽停;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在此期间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联防联控落实到位。

郝玲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郝玲_zibo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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