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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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0年1月9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区长闫桂新的提请,决定任命:
翟配海为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贺滨业的淄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9日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0年1月9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德波辞去淄川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9日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0年1月9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淄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康 勇为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
许仲显的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9日
关于庄洪艳等6名同志
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经2020年1月8日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年龄等原因,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决定,庄洪艳、宋继水、郭华、贾元柱、崔爱农、宿孝杰6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