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小偷也想过年捞一把。
为保护群众财产不受侵害,按照全市公安机关“打侵财、破小案”集中行动要求,市中公安分局光明路派出所组织专门警力,全天候、高频次在辖区多处电动车停放点开展巡逻勤务。
1月6日下午,巡逻民警在岳楼村某车辆停放点,将一名正在实施盗窃的中年男子当场抓获。
据嫌疑人周某(男,36岁,薛城区人)供述,其多次在它地盗窃电动自行车及电瓶,作案几十余起,得手后均转手低价卖出。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将收购赃物嫌疑人张某(男,50岁,市中区人,从事电动车修理业)抓获归案,并从其店内起获被盗电瓶70余组,涉案金额2万余元。
目前,盗窃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张某另案处理。
光明路派出所将进一步科学配置警力,加强巡逻防控,对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盗窃嫌疑人
收赃嫌疑人
现场指认
警告: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打侵财、破小案”的警黍编织好了天罗地网等你落网!
来源:枣庄市中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