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政协委员贾刚
淄博1月6日讯 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淄博市政协委员、淄博市司法局副局长贾刚建议成立淄博市普法协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积极性,进而提升全市普法依法治理水平。贾刚认为,普法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他在长期的普法实践中发现,淄博市已经形成了一个热爱普法公益事业、自愿参与、只求奉献、不图回报的普法宣传志愿者群体,其中包含着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他们长期扎根基层,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优势,义务为法治宣传作贡献,现在一些志愿者已经成为淄博当地的“普法明星”。
贾刚表示,普法宣传志愿者的产生和发展,丰富了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的形式,成立普法协会,有利于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为全民普法更加社会化、专业化、精准化积累宝贵经验。普法协会可以挖掘和管理各类普法人才,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组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军营、进工地、进示范场地等活动,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编纂法律书籍,组织普法活动,举办法治论坛等相关交流和研讨活动,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