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促进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把重点约访和干部下访作为领导干部接访的重要方式,着力解决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问题,增强接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去省市纪委、进京上访人员作为领导干部约访和下访的重点对象,面对面听取诉求、实打实解决问题、人对人做好疏导工作,增强基层办信公信力和群众信任度。
二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深入调查核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理质量,对署实名举报调查结束后要及时回访反馈,对匿名举报调查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在调查过程中,要及时与信访人进行沟通,承诺办结时限,防止在调查期间重复越级上访。
三是妥善化解重复访越级访。建立重复访越级访台帐,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化解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包解决问题、包稳控管理、包息诉息访,做到问题不解决,调查不终止,群众不息访,包案不解散。对实名初信初访久拖不结问题,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或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处理意见落实不到位,形成成缠访越级访集体访,造成不良影响的,约谈承办主体负责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规范信访秩序。加大对信访常识的宣传,引导群众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信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既要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者,引导和教育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又要及时掌握信访活动中反映出来的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对群众信访提出的问题,做出有理有据的答复,让信访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