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东营市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以“转方式、调结构、控新增”为主线,全市各级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认真贯彻减排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重点企业监管,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省下达“十三五”约束性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累计削减12.7%,排放量控制在55602吨;氨氮累计削减16.5%,排放量控制在3199吨;二氧化硫累计削减28.6%,排放量控制在35494吨;氮氧化物累计削减26.5%,排放量控制在28954吨以内。
截至2018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8005吨,累计削减8.67%,完成“十三五”任务进度的68.11 %;氨氮排放量3373吨,累计削减11.95 %,完成“十三五”任务进度的72.38%;二氧化硫排放量39414吨,累计削减20.71%,完成“十三五”任务进度的72.43%;氮氧化物排放量32528吨,累计削减17.43%,完成“十三五”任务进度的65.76%。
根据初步核算情况,2019年预计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分别为:化学需氧量累计削减10.93%、氨氮削减14.10%、二氧化硫削减27.48%、氮氧化物削减22.62%,分别控制在56570、3291、36051、30482吨以内,预计将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的85.9%、85.5%、96.1%、85.4%,全部超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