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巨荣俊 张灿 报道
晨报淄博12月29日讯 今天,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淄博市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电子表决制的实施办法》。
据介绍,此次会议通过的3个办法统称为“三制”改革文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和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电子表决制“三制”改革。
记者了解到,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依法按规提出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正式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旨在提升市、区县、镇民生实事项目的民主决策水平,确保决策和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务实高效地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实现从“为民做”向“由民做主”转变。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的主要内容是: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住淄省、市、区县、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者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旨在推进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与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的联系,加强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电子表决制的主要内容为,以信息化为支撑,在全市各级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中引入电子表决系统,对表决事项实现全覆盖,有效保障参会人员充分行使表决权,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