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12月26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区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2019至2020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冬春生活救助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救助资金使用范围、发放方式。各镇(街道)汇报了当地冬春救助工作的准备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
就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投入、严格程序标准、加强跟踪督导,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灾致贫返贫户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突出救助重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冬春救助资金的社会效益,确保在腊月廿五前发放到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