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德州市住建局与某定点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签约后享受协议价格,不仅为单位节约了费用支出,也进一步规范了租赁社会车辆的流程。”德州市住建局某负责人说。
日前,德州市印发通知,正式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工作。至此,德州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现了“四个定点”,即:定点租赁、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近年来,德州市纪委监委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隐形“四风”问题过程中发现,“私车公养”仍处于易发阶段。德州市纪委德州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重视巡视、巡察中反馈问题以及信访反映突出问题,对公车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整改意见,促进相关单位提升、改进工作效能。
据了解,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及竞争性磋商,分别确定相关定点企业,纳入德州市政府财政资金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公务用车,在进行租赁、维修、加油、投保时,必须在定点企业中选择,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对相关定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动态监管。
为防止徇私舞弊,德州市制作规定格式的申请表,经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申请表到指定企业实行租赁、维修。此外,要求定点加油企业加油卡设置2个密码,由司机与指定加油员各持其一,互不知晓、互相锁定,实现“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双密码、双锁定”。
“‘四个定点’的推行,是德州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创新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私车公养’‘跑冒滴漏’等问题出现。”德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德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