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对外发布《2019年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第二批优选青年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枣庄市中区在优选考察第一批青年人才的基础上,继续面向高校毕业生优选47名青年人才。
记者了解到,本次优选青年人才47名,分为综合管理岗A类、B类、C类。综合管理岗A类职位优选范围为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综合管理岗B类、C类职位优选范围为重点高校的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
凡是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市中区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本次优选青年人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9:00—2020年1月1日16:00;审核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00—2020年1月2日16:00;查询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00—2020年1月2日16:00;
报名网站: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据了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同时对参加本次优选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报销交通补贴,交通费报销标准为:参加面试的考生前往枣庄的交通费据实报销,最高数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
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工作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限制服务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到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理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具备条件的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对优选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市中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补助。
此外,优选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优选的青年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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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