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腾飞,1990年11月出生,2009年12月入伍,2014年6月毕业于昆明消防指挥学校,现派驻于宁津县公安消防大队银河中队,任副中队长。面对群众生命财产遇到极大危险的关键时刻,他和战友拎起还在燃烧的煤气罐转移到空旷地带,成功化解了危险。
2018年5月27日凌晨,宁津县城区一烧烤店内发生火灾,房间内有液化气罐泄漏燃烧,火势猛烈,不确定有无人员被困。接到报警后,胡腾飞同志带领3车16人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为最大限度保护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胡腾飞同志果断命令从邻居二楼架设水枪冷却燃烧的液化气罐,并疏散围观群众。在水枪掩护下,胡腾飞带领两名战士翻越楼梯到达着火区,迅速破拆房门,确认房间内无人员被困后,在阀门无法关闭的情况下,不顾高温炙烤,穿过三个狭窄的胡同,拎起正在燃烧的液化气罐转移到200米外的空旷地带,并命令灭火二组用水枪继续对罐体实施冷却,直到火焰窒息。媒体对胡腾飞同志的英勇事迹进行了报道,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被人民群众亲切的称为“抱火哥”。
不管是在危机四伏的火场还是热火朝天的训练场上,胡腾飞严格要求自己,敢于喊出“向我看齐”的口号,积极发挥模范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护一方平安”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