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星,男,1975年10月出生,山东省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曾荣获“宁津县A级诚信个人”、“德州好人之星”、“山东好人之星”荣誉称号,并入围“中国好人榜”,被群众称为“活雷锋”。
刘玉星出生于军人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工作后,他诚实守信,深受领导和群众称赞。他经常资助需要帮助的人,2016年小区里有个邻居得了重病,资金出现短缺,他一次就资助了上千元,并号召更多的邻居帮忙,事情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日后,在他带领下,小区诚信蔚然成风。
2017年3月25日下午,刘玉星在宁津县诚信文化广场散步时捡到一个黑色钱包。他在原地等待了3个小时后,仍然没有失主的消息,只能先将钱包带回家。第二天,刘玉星便早早起床,千方百计寻找失主。当日下午1点,刘玉星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钱包物归原主。
此后,刘玉星苦寻十多小时找失主的事儿很快在宁津传开,当地电视台在失主赠送锦旗时还做了采访。现在,走在大街上,经常有人向他竖起大拇指。宁津县的老百姓都深受感动,人们都时常传播他的诚信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