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在凛冽的冬日寒风中,德州市庆云县、乐陵市两地法院执行局联合出击,出警60余人对位于乐陵市枣城北大街和希森枣园小区的两处楼房、车库及储藏室等被执行人、执行担保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房产进行强制清退。当日,历时4个多小时,两处房屋清退完毕并交付买受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了解,家住乐陵市的执行担保人刘某庆及吕某某,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庆云法院将执行担保人刘某庆及吕某某名下某楼房及储藏室查封后,在淘宝网经过挂网拍卖。买受人史某某以最高价竞得该楼房及储藏室,现已过户完毕。因被执行人仍占有该楼房,拒不腾空和迁出,影响了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庆云法院联合乐陵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清场。
第二起案件同样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19年2月18日,申请人刘某某递交评估申请,历经评估、公告送达、拍卖等法定程序,2019年9月28日买受人以最高价成功竞买该楼房及车库。11月28日庆云法院已在该小区张贴腾房公告,因该楼房仍被占有使用,影响了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庆云、乐陵两地法院同样联合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强制清场。





10时50分,干警抵达第二处被清退房屋,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未现身阻挠,进展得以加快,执法干警在2小时内便完成清退。申请执行人签字后,当天强制清退行动顺利结束,历时4个多小时。
据介绍,房屋清退涉及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被执行人往往抵触情绪较大。行动前,庆云、乐陵两地法院执行局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联合行动,将案件列为当前“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专项任务,集合优势警力联合进行强制腾空房屋“清巢”行动,保障了行动执行效果。
“此次两地联合‘清巢’,不仅震慑了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树立了司法权威。”庆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建华介绍称,下一步,庆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执行担保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