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德州齐河的管先生挺郁闷,因为一辆摩托车。
管先生有一台红色的摩托车,平时就放在管先生与邻居家的过道中。这辆车是官先生从好友焦先生处借来的,常骑着去遛狗,骑了一段时间以后,摩托车常出故障,修了多次,管先生过意不去,想以600元的价格把这辆车买下来。
恰在此时,这辆车却丢了,怕难以向朋友交代,管先生发动全家人外出寻找,结果也没找到。随后,管先生找到好友焦先生,询问其是否推走了摩托车,焦先生称未见车。管先生赔偿焦先生600元车款。
管先生选择了报警,华店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前往了解情况。
通过调取街面上的监控,民警发现,当天15点08分,一名男子从一辆白色越野车上下来,进院推走了摩托车,而这个人,正是焦先生。到此时,真相大白。
在派出所,焦先生对推走摩托车、收受管先生600元“赔偿款”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焦先生把车借给管先生以后,心疼摩托车磨损的厉害,就悄悄地把车推回来,并谎称没见到,还收了600元的“赔偿款”。岂料,遍布路口的监控让他露出了马脚。
这辆车的主人是焦先生,他有权利要回自己的摩托车,但隐瞒事实收取管先生600元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构成了诈骗。
事实了解清楚以后,焦先生主动向管先生退还了600元钱,并向管先生赔礼道歉,争取管先生的谅解。
12月17日,齐河警方依法给予焦先生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