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记者 王兴华 通讯员 胡文静
晨报淄博12月20日讯 根据省司法厅安排,今天上午,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复评小组成员,临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兴华,临沂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科长张德银,临沂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长卢炳尚,对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复评,淄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长军,淄博市司法局公共服务管理一科负责人张景峰陪同。
吴兴华(后排右二)、刘长军(后排右三)听取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复评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名称标识、基础设施、功能设置、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开展等六方面情况进行评价。吴兴华一行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价,并对照《山东省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评估细则》打分。根据省司法厅通知要求,得分90分以下原则上复评不合格,将收回省级示范中心匾额。吴兴华对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据了解,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对外窗口,于2018年投资200多万元进行了提档升级,总建筑面积1300余平方米,临街落地,交通便利,场所独立,方便群众上门办理法律业务。中心外观设计与形象标识依据省司法厅标识规范要求设计装修简洁、庄重,彰显司法行政的风采。中心内部接待大厅面积300平方米,采用“前台后厂”模式,大厅中设有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8个法律服务窗口,又有开展深度服务的法律援助、调解室、社区矫正报到室、宣告室等功能室,具体划分为办公区、服务区和等候区等三个区域,按照“功能全、服务广、一站式”的工作要求,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全部服务职能,努力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了解民情的窗口、解民忧的载体、造福民众的服务平台。
桓台县将进一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随时随地、优质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打造让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复评小组成员查看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记录。
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设计与形象标识简洁庄重,内部功能区域划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