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批复称,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平谷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至2021年12月底。
批复明确,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批复强调,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保障,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安排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北京市:海淀区、平谷区
天津市:北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河间市、饶阳县、任县、邯郸市峰峰矿区
山西省:灵丘县、阳泉市郊区、长子县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伊金霍洛旗、阿拉善左旗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宾县、盘山县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东丰县、集安市
黑龙江省:桦南县、兰西县
上海市:宝山区、崇明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邳州市、溧阳市、海门市、东台市、宿迁市宿豫区
浙江省:建德市、宁波市鄞州区、象山县、安吉县、海宁市、桐乡市、衢州市衢江区、温岭市、三门县、云和县
安徽省:泗县、天长市、金寨县、当涂县、宁国市、黟县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泰县、晋江市
江西省:南昌县、新余市渝水区、铅山县、鹰潭市余江区、大余县
山东省:平阴县、莱西市、曲阜市、费县、平原县、郓城县
河南省:新密市、孟津县、林州市、长垣市、济源市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宜城市、宜都市、秭归县、大冶市、仙桃市
湖南省:韶山市、津市市、石门县、永州市零陵区、中方县、涟源市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佛山市南海区、蕉岭县、惠州市惠阳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贵港市覃塘区、河池市宜州区
海南省:琼海市、乐东县
重庆市:渝北区、江津区、铜梁区
四川省:崇州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广元市利州区、隆昌市、西昌市
贵州省:余庆县、盘州市、福泉市
云南省:安宁市、西畴县、沧源县
西藏自治区:白朗县
陕西省:凤县、榆林市榆阳区、留坝县、汉阴县、杨凌示范区杨陵区
甘肃省:高台县、环县、积石山县
青海省:贵南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阿克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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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完成投资2.64亿元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新选配村党组织书记456名,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率达到约90%以上。建设“四好农村路”1061公里,1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完成投资8885万元,今年人居环境计划整治村庄完成投资2.64亿元。
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村庄规划”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村庄分类,2020年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根据《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2年)》,我市村庄总体上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四种类型。要按照分级负责、从下而上的思路做好村庄分类划定工作。
●“选能人”
注重从返乡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现人才、发展党员、培养干部、选拔书记。以县区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年底前完成倒排整治200个。健全村干部补贴报酬、养老保险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要求,落实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拓宽基层干部成长空间。
●“雪亮工程”
全面推进平安智慧乡村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升级版建设,开展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自2016年试点以来,全市已有9380个经济独立核算村完成改革任务。对114个未完成改革的村,要实行台账化管理,一个村一个村进行攻坚,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村级集体经济”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清零攻坚行动”,指导镇村通过实施清产核资、村企共建、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等方式,实现村增收民致富。要盯紧重点项目,兰陵、莒南、蒙阴、平邑、沂南等5个县,要抢赶工期,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力争8月底前完成任务;莒南、蒙阴、沂南3个县,要组织实施好120个村的中央财政扶持项目,确保取得预期收益。要积极推进“清产核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社共建、村企合作等工作,指导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挖潜内生动力,力争年底前全面消除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80%的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守护美丽乡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是2020年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已分别纳入中央、省委2019年重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集中发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每年打造5000个清洁村庄
坚持示范引领,按照“串点成线、连片扩面、梯次推进”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推动工作重点由点上示范向面上推开。“点”上要抓好美丽乡村示范村、示范片区的建设,高标准完成2017、2018年度共9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省级验收,高起点规划建设42个2019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高质量推进1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面”上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个1000整治工程的部署,重点抓好今年1071个计划整治村庄,力争年底70%的村庄完成整治任务。近期,省里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了“四五”乡村建设行动,即从今年起,每年打造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50个美丽乡村示范镇、5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5000个清洁村庄。各县区要提前做好谋划,对照《清洁村庄评估管理办法》和《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细则》,从打造清洁村庄入手,逐步推动美丽乡村示范镇、示范县创建工作,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最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域推进。
2.9月下旬开始,评选一批清洁村庄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今年,农业农村部安排部署了“村庄清洁百日行动”,省里部署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和“百日会战攻坚行动”,并于9月下旬开始,进行督查评估,评选一批清洁村庄。近期,市里专门印发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大干60天”活动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坚决把村庄清洁行动这一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不断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向深入。
3.年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庄达到30%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城中村以外的3720个村庄中,仅有583个村庄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占比15.67%。要科学编制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加强与城乡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衔接,整合项目资源,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要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按照村庄能够接入城镇管网、不能接入城镇管网和位于林果、蔬菜种植区等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因村制宜,资源化处理和利用农村粪便和污水,确保年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庄达到30%。
4.明年,300户以上自然村至少建有一座符合三类标准以上公共厕所
前段时间,住建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区上报的农村改厕到户随机抽查验收。根据7月初第三方反馈的情况看,抽查的8081户当中,问题户数有568户,问题主要表现为旧厕未取缔、厕屋不符合标准要求、压力冲水桶安装不规范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力争涉农街道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强化对改厕实施中的质量监管和数据核实,对隐蔽工程建设和台账建立情况定期抽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台账信息准确。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到2020年,实现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有一座符合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
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完成投资2.64亿元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新选配村党组织书记456名,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率达到约90%以上。建设“四好农村路”1061公里,1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完成投资8885万元,今年人居环境计划整治村庄完成投资2.64亿元。
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村庄规划”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村庄分类,2020年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根据《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2年)》,我市村庄总体上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四种类型。要按照分级负责、从下而上的思路做好村庄分类划定工作。
●“选能人”
注重从返乡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现人才、发展党员、培养干部、选拔书记。以县区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年底前完成倒排整治200个。健全村干部补贴报酬、养老保险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要求,落实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拓宽基层干部成长空间。
●“雪亮工程”
全面推进平安智慧乡村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升级版建设,开展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自2016年试点以来,全市已有9380个经济独立核算村完成改革任务。对114个未完成改革的村,要实行台账化管理,一个村一个村进行攻坚,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村级集体经济”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清零攻坚行动”,指导镇村通过实施清产核资、村企共建、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等方式,实现村增收民致富。要盯紧重点项目,兰陵、莒南、蒙阴、平邑、沂南等5个县,要抢赶工期,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力争8月底前完成任务;莒南、蒙阴、沂南3个县,要组织实施好120个村的中央财政扶持项目,确保取得预期收益。要积极推进“清产核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社共建、村企合作等工作,指导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挖潜内生动力,力争年底前全面消除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80%的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守护美丽乡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是2020年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已分别纳入中央、省委2019年重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集中发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每年打造5000个清洁村庄
坚持示范引领,按照“串点成线、连片扩面、梯次推进”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推动工作重点由点上示范向面上推开。“点”上要抓好美丽乡村示范村、示范片区的建设,高标准完成2017、2018年度共9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省级验收,高起点规划建设42个2019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高质量推进1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面”上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个1000整治工程的部署,重点抓好今年1071个计划整治村庄,力争年底70%的村庄完成整治任务。近期,省里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了“四五”乡村建设行动,即从今年起,每年打造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50个美丽乡村示范镇、5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5000个清洁村庄。各县区要提前做好谋划,对照《清洁村庄评估管理办法》和《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细则》,从打造清洁村庄入手,逐步推动美丽乡村示范镇、示范县创建工作,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最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域推进。
2.9月下旬开始,评选一批清洁村庄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今年,农业农村部安排部署了“村庄清洁百日行动”,省里部署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和“百日会战攻坚行动”,并于9月下旬开始,进行督查评估,评选一批清洁村庄。近期,市里专门印发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大干60天”活动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时间节点,强化推进措施,坚决把村庄清洁行动这一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不断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向深入。
3.年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庄达到30%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城中村以外的3720个村庄中,仅有583个村庄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占比15.67%。要科学编制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加强与城乡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衔接,整合项目资源,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要创新污水治理模式,按照村庄能够接入城镇管网、不能接入城镇管网和位于林果、蔬菜种植区等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因村制宜,资源化处理和利用农村粪便和污水,确保年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庄达到30%。
4.明年,300户以上自然村至少建有一座符合三类标准以上公共厕所
前段时间,住建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区上报的农村改厕到户随机抽查验收。根据7月初第三方反馈的情况看,抽查的8081户当中,问题户数有568户,问题主要表现为旧厕未取缔、厕屋不符合标准要求、压力冲水桶安装不规范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力争涉农街道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强化对改厕实施中的质量监管和数据核实,对隐蔽工程建设和台账建立情况定期抽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台账信息准确。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到2020年,实现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有一座符合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