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统计调查工作秩序,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监督,全面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面向社会公布统计调查违法举报受理范围、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1.受理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2.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为便于核实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邮箱。
4.举报电话:0632-3256307举报邮箱:dsh@zz.shandong.cn
欢迎举报,感谢您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
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