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12月4日上午9点30分,利津县人民法院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举行法官集体宣誓仪式,作出利津法院人对祖国、对人民、对宪法和法律的庄严承诺。
宣誓仪式在庄严、激昂的奏唱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党组书记、院长张志刚宣读员额法官名单并领誓。庄严的国徽,鲜红的国旗,神圣的宪法,全体员额法官一同举起右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见证下,向宪法庄严宣誓。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是推行推行全面依法治国、以宪治国的重大纪念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利津县人民法院举行法官宣誓仪式,对于进一步增强法官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教育引导法官维护宪法权威,忠实履职具有重要意义。
(通讯员 韩 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