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菏泽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通报近期两起火灾事故情况
开发区山东粤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2.5”燃爆事故
2019年12月5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位于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的山东粤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冷媒充装车间发生燃爆事故,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造成敞篷车间建筑损坏,周边部分房屋玻璃碎裂以及2台汽车受损,无人员伤亡。
该公司2006年4月成立,专业生产高纯度碳氢制冷剂,主导产品为含丙烷、正丁烷、异丁烷等制冷剂。事故车间位于厂区西侧中部,车间东西长25米、南北宽11米、高约6米,为敞开式建筑,灌装工序位于车间东侧,西北部为高约0.8米的装车平台,主要从事制冷剂的分装。
12月5日上午,按照生产计划,2名当班工人向灌装瓶内灌装含量99.9%的丙烷。8时27分,一名操作工发现灌装瓶超充超压,随后将钢瓶倾斜,向地面倒出部分丙烷。在倒出丙烷过程中,车间西侧首先出现火情,随后引燃堆放在车间西南侧的包装箱和车间内其它塑料托盘。在火灾持续燃烧过程中,部分受到炙烤的周转气瓶角阀崩出,发生轰燃。
事故发生后,企业迅速切断与储罐相连的阀门,启动消防水系统,对周边的储罐、气体精馏设施进行喷淋保护。8点35分,公司值班人员拨打119,向消防救援部门求救,市消防支队出动两台消防车,历经80分钟,火情得到控制。
初步分析,该起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将超充的钢瓶在车间内擅自拧开阀门进行泄压减重,扩散的丙烷在车间内迅速扩散,另一名操作工手持塑料扫帚挥动中摩擦橡胶地面产生静电,引燃车间内的丙烷、包装材料、塑料托盘。
牡丹区兴华社区仓库“12.6”火灾事故
2019年12月6日11时16分,牡丹区兴华社区李某某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8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该仓库为牡丹区兴华社区李某某自建,框架结构,共1层,仓库内部用铁皮分割,分租赁给8家商户用于储存货物,主要存储木质家具、鞋、婚庆用品、小型家电等物品。起火部位为8#仓库,起火点为东北角。
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6个中队、29辆消防车、126名消防员赶赴现场扑救,13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起火原因正在调查,现场提取物证已寄往应急管理部天津物证鉴定中心。初步分析灾害成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该仓库属于违章建筑,未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二是仓库整体为钢结构,耐火等级不足,使用铁皮进行分隔。三是电线私拉乱接,未进行穿管保护,敷设不规范。四是出租人和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通报称,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开发区、牡丹区要依法依规进行事故调查,对企业上限处罚,依法取缔;对相关责任人员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