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近日,临沂市电梯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会议召开。
会上,传达了市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鲁市监特设字[2019]282号文件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工作的通知》,就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年底前全市在用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投保责任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山东曾出台《全省电梯责任保险和“保险+服务”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推动开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
在保费方面,山东规定,住宅电梯每台每年保费不高于85元;非住宅电梯(公众聚集场所除外)每台每年保费不高于105元;公众聚集场所如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公园等每台电梯每年保费不高于135元。
在保险额度方面,山东提出,每台电梯乘客困梯时间超过(含)30分钟且在1小时之内,每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200元;超过1小时且在1.5小时之内,每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300元;超过1.5小时且在2小时之内,每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400元;超过2小时以上的,每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500元。
乘客困梯造成延误高考、中考或资格考试的,每人保险额度分别不得低于3万元、1万元、0.3万元。因乘客困梯致使延误乘坐飞机、轮船或火车、汽车的,每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相关改签或退票损失费用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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