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12月31日前,
必须及时确认申报
2020年的
专项附加扣除!
否则来年无法继续扣除!
按照规定,每年12月份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行办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操作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呢?一起往下看↓↓↓
首先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没下载的赶紧下载啊~)登录后首页上有两个选项☟☟☟
2019年已经填报2020年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
点击“确定”
进入2019年
已经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
☟☟☟
核对信息
可以点击进行修改
或者点击右上角的“一键确认”
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
☟☟☟
点击“确定”
2020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
平时需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的
也可以从App首页“查询”选项进入
点击“查询”
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
切换年度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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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2020年
有了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则从首页的
“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开始填写
填写之前按窗口提示
准备好相应的资料
☟☟☟
注意
通过上面这个界面上的“一键带入”
也可以自动确认上一年度的
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信息过程中
异常情况处理
▼
1. 如果系统自动标记“重复提报”,则需要删除重复的或错误的采集记录。
2.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可同时享受扣除,如果两者同时存在,则需要删除其中一项。
3. 如果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已失效”,则说明事项不在扣除有效期,需要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如果2020年已无法扣除,则需要删除。
4. 确认操作如果有错误,可以删除,重新操作确认步骤。
2020年要来了
一个新的纳税年度
扣除信息都要提前确认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