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签名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安、李俊德、徐中华、牛吉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明普参加活动。
期间,大家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条幅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大家一致表示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加强依法治县进程,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利津不懈奋斗。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签名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安、李俊德、徐中华、牛吉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明普参加活动。
期间,大家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条幅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大家一致表示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加强依法治县进程,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利津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