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丽
通讯员 魏雁飞 报道
晨报淄博12月4日讯 近日,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淄博市周村区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司法局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大主席刘长兵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据了解,2016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几年来,各地、各行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大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全国普法办决定对52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307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870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1200名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