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陈先运的山东省民政厅厅长职务,李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决定任命陈勇为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炳国为山东省民政厅厅长。
11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免去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职务。
免去:
李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党希俊、丛宁、郭毅、张景凯、傅志强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向宁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陈旭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蔺文武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