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朱孟迪 王玉平)近日,临沭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案件,该案中,被告人为了提高自己的销售业绩,不从提升自己业务能力和服务态度着手,而是动起来歪心思,结果触犯法律,将自己“送进”法院。
王某某是某房产公司的售楼员,在一次接待前来买房的樊某时,得知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因征信问题被银行拒绝办理贷款,为了让樊某顺利买房继而提升自己的销售业绩,王某某动起来歪心思,她告诉樊某可以通过办离婚的方式让符合贷款条件的樊某妻子去办理贷款,并且不用去民政局真离婚,办个假离婚证就可以。之后樊某按照王某某所说的方法拿着伪造的假离婚证顺利拿到了银行贷款。就这样,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期间,王某某先后多次联系制作假证的“老葛”,用同样的方法为另外两对前来购房的夫妻伪造了假离婚证。
直到樊某去当地派出所为孩子落户时,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了樊某所持其妻子户口单页系伪造的虚假证件,通过对樊某携带的物品进一步检查,发现了伪造的离婚证等材料,这才导致案发。
临沭法院对该案依法审理后认为,王某某帮人办理伪造的离婚证,其行为已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同时综合考虑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愿意缴纳罚金等情节,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提醒:生活中一些人为了提高工作业绩,赚取金钱,而不择手段,以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自己追悔莫及。我们应当强化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切勿做违法犯罪之事,本案就是一个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