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 11:13:45 来源: 威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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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市区实施抗旱应急响应措施、保障供水安全的通知”环翠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有关部门、单位:
自2014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六年干旱少雨,今年又遭受30年一遇特大干旱,河库水位持续走低,供水形势异常严峻,我市已启动抗旱Ⅲ级应急响应。根据《威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为提高市民节水意识,缓解市区供水压力,保障市区供水安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区(包括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实施抗旱应急响应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减非居民用水计划,根据启动的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威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压减用水计划,超计划水量按《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加倍加价征收水资源税、水费。二、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临时价格。市区实现一户一表并由威海市水务集团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8立方米(含)以内的部分每立方米3.50元,8-14立方米(含)之间的部分每立方米9.10元,超过14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15.60元,每月之间用水量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户月用水量基数相应增加2立方米。三、进一步加强市情水情和节水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大力发扬优良的节水传统,采取各种节水措施,实行一水多用,做到节约点滴,把建设节水型社会目标变成自觉行动。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抗旱应急响应解除后本通知失效。

本文来源:威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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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金玲_SD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