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机动车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否则不允许上道路行驶。青兰高速沂水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起未按规定年检的违法行为,而车辆驾驶员竟称自己有“护身符”,请求民警“照顾照顾”。
11月18日上午,青兰高速沂水大队民警在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已脱审3月有余。当民警询问驾驶员其车辆为何未进行年检时,驾驶员的一番话让民警十分意外。“我车确实脱审三个多月了,生意上很忙,实在没有时间去审车。警察同志,我这有张‘护身符’,你看能照顾我一下吗?”,说着便掏出几张纸,伸到了民警眼前。民警带着好奇展开一看,竟是一份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罚日期为10月,违法行为正是未按规定年检。把罚款单当护身符,真让民警开了眼界。
民警对驾驶员说道:“你10月因为未按规定年检被处罚过一次,你仍然没去审车,生意忙不能成为车辆脱审的借口。同样的错误连犯两次,你应该吸取教训了。而且罚款单并不能充当护身符,守法驾驶才能真正守护你的安全。”驾驶员在民警的教育下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莽撞,表示回去后马上审车,并向民警表达了歉意。
高速交警提示,为脱审找借口实在不明智,守护行车安全永远只有守法一条路。
撰稿人:庄国强 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