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斌 报道
晨报淄博11月7日讯 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业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1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照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火电、钢铁、焦化、水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本色行动”,通过采取冲洗、密闭、围挡、遮盖、喷淋、洒水降尘、绿化及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等措施,使工业企业路面、墙面以及设备、设施等全面显露本色,减少积尘,进一步降低颗粒物排放,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拉网排查,系统建立台账。组织对全市涉扬尘、粉尘、烟尘等颗粒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在前期开展无组织排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各类颗粒物排放的工艺环节、排放节点等排放现状,分行业、分区域健全完善治理台账,实施清单挂账式管理。
对照标准规范,坚持立行立改。组织制定火电、钢铁、建材等10个行业企业扬尘治理规范,建立完善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环境管理标准体系,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立即组织整改。自11月6日起,各工业企业5日内对厂区、车间内所有路面、墙面和设备、设施等立即进行冲洗,确保显露本色无积尘。对排查中发现的物料封闭等涉及工程建设的治理项目,自发现问题起10日内制定出整改方案,按照工期推进治理工程进展,2020年2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工程建设完成前,暂时采取覆盖、洒水等临时性措施;对工艺泄露等涉及维修改造的治理项目,自发现问题起10日内完成泄露点的修复,需要更换设备的,1个月内完成设备更换;对道路洒扫保洁、运输装卸等需长期坚持的,自发现问题起,制定精细、规范环境管理方案,确保日常管理到位,不出现扬尘污染。
严格执法检查,实施长效监管。将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作为全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执法检查的重点。对于初次发现、违法行为轻微的实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于二次发现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发现三次及以上的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各区县要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企业扬尘排放的整改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交叉互查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除依法依规处理外,交由媒体公开曝光。
定期考核通报,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不定期督查制度,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及督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每月进行考核,建立量化问责问题数量累计记账制度,参照《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实施量化问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业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治理责任;压实监管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的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提升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于照春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移动源污染整治大会战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两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移动源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以及农村垃圾污水整治等工作,确保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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