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有网友在山东省民政厅网站留言
询问关于临沂市莒南县“撤县设区”问题
11月1日山东省民政厅答复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由国务院审批。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和民政部有关标准条件,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当地政府规划部署,山东省围绕加快推进撤县设区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行政区划设置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区划调整涉及一个地区(区域)的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地理历史、文化民俗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需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同时,撤县设区工作,既要有当地党委政府的规划需求,也要符合国务院撤县设区的标准条件。目前,山东省民政厅没有收到临沂市相关方面的申请,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