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22时32分,巨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麒麟中队民警在辖区巨独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美团外卖二轮无牌照摩托车,执勤民警拦停并进行检查。
刘某某自称喝了一瓶啤酒,经测试酒精结果为4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经进一步调查,刘某某取得C1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后驾驶记12分,罚款1000元,准驾车型不符记12分,罚款200,驾驶无牌机动车辆记12分,罚款200元,未带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共计:驾驶证记37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450元。
办案民警告知其违法后果后,刘某某后悔不已。小编再次提醒大家,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