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德州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刘法泉、德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吴非繁一行三人来我局检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相才陪同。
检查组先后到齐河华店法律服务所、潘店法律服务所实地查看,通过所容所貌、规章制度、档案卷宗、函信存根、统一收案登记表、公章使用登记表、人员聘用合同、合伙协议等资料对服务所进行问题排查,通过听取汇报详细了解齐河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对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刘法泉组长从所务管理、队伍发展、服务所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吴非繁会长就卷宗整理、业务拓展、能力提升等方面指出不足并提出指导意见。检查组要求,基层法律服务一定要立足实地,提高站位,规范和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坚持服务基层法治建设、服务农村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扎根基层、覆盖广泛、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职业优势,着眼为广大基层单位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供给,建立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面向农村、服务为民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