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印发的《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也同时正式上线运行。自工作开展以来,环保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信用评价相关工作,及时进行企业环境违法违规处罚处理信息的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
我省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根据积分情况进行颜色标识,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平台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每年定期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环境信用年度评价结果通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等有关部门和机构,作为企业评先树优、融资贷款、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的重要依据,使环境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完善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进一步督促企业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根据我市录入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处罚处理信息,目前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评出我市黄牌企业共计1288家。近期,寿光分局积极指导受到行政处罚企业及时申请核销计分。
同时,根据《寿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寿办发〔2016〕21号)文件要求,寿光市生态环境局今年连续制定了《寿光市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寿光市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实施方案》、《寿光市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文件,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运用多部门、多机构联动的形式,将企业环保违规、违法信息晒在阳光下,对企业环保失信行为说“不”。
现已进入2019年第四季度,环境部门提醒,请受到环境处罚处理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抓紧主动提交整改申请并核销计分,以免影响企业的环境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