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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被严厉处罚,冤吗?

2019-10-29 14:10:27 来源: 商讯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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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9月29日,河南焦作一男子夜里喝酒,从13楼扔下酒瓶。物业公司根据业主规约,执行断电30天的处罚。过了十几天,男子的老婆不堪停电困扰,打110报警请民警向业主求情。

此次事件曝出后,网友对断电的处罚也是众说纷纭。有的说断电三十天都是轻的,应该拘留才对。有的却说断电三十天让业主怎么过。事实上,即使业主大会一致投票通过了物业可在一定条件下对业主停水停电的业主规约,该内容也涉嫌侵犯业主的基本权利,属于无效条款。

虽然不能通过这种不符合法律条款的做法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人进行处罚。但我们必须重视起高空抛物等行为的危害。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6至2018年这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这1200多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是31件,31件里有一半多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加以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是十分有必要的。

小区在遇到高空抛物这种情形时,最好的做法就是报警呢,由警方进行处理。另外,物业可以在规范业主行为上下功夫。例如可以效仿别的小区安装摄像头,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做好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证据固定、留存工作,也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还可以定期召开业主安全教育会,或者利用手机微信群发布消息等做法,为业主们上课,普及高空抛物的危害。

高空抛物坠物虽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社会问题,但是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法律的制约。制止“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发生,技术、法律的手段一个都不能少。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思想教育。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是内因起决定性作用。因此,从小教育孩子不乱扔垃圾,形成公共安全意识,才是根本上的治理手段。(孙爽)

王玉振 本文来源:商讯 责任编辑:王玉振_j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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