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区医保局举办了全区居民医保慢病门规病种管理及儿童康复治疗管理业务培训。区医保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医保工作人员、辖区内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院长及医保工作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区医保局副局长郭军同志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标准、鉴定准入标准、工作流程、实施细则等,同时要求各街道医保工作人员积极宣传政策,认真做好经办服务工作,让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都能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
高血压和糖尿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规病种管理、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纳入医保管理,是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策。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有心、脑、肾、眼、酮症并发症之一)的,可向街道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门规,经查体鉴定符合标准的,按政策规定享受门规医保待遇,高血压年报销限额1100元,糖尿病年报销限额1800元。
0-17周岁(含17周岁)参保儿童患有听力语言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肢残、低视力,经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在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条件的门诊康复和医疗费用,参照门诊规定病种管理,每人每年累计报销不超过3万元;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康复救治住院医疗费用,各级别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区医保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全区医保经办机构将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推进居民医保慢病门规管理和儿童康复治疗管理工作,切实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努力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健康福祉。(历城区纪委监委)